中国基层健康网官网(mdm.org.cn)基层头条报道
首先,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七类内容,包括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人名、地名、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等([1],[2])。
其次,有些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会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例如“宝”、“灵”、“精”、“强力”、“特效”等,这些都是违规的([2])。
此外,一些企业会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作为产品名称,这也是不允许的。比如一款针对儿童的产品,其名称中包含了“儿童”二字,这就违反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2])。
还有一些企业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人名、地名等,以此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这也是违规的。例如,“华佗牌”、“扁鹊牌”等([2])。
最后,一些企业会使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作为产品名称,这也是违规的。例如,“纳米”、“基因”、“太空”等([2])。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命名违规案例主要涉及到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人名、地名、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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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基层健康服务 于 2024-05-27 22:10:13发表在中国基层健康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亦不作为健康指南或者学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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