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健康网官网(mdm.org.cn)基层头条报道
保健品的功效宣传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以下是具体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也不得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此外,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不得夸大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同时,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保健食品的功效宣称必须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一致。宣传中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同时,保健食品宣传不得出现贬低其他产品的内容。
对于违反规定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监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例如,如果商家在对产品宣传中涉及改善疾病症状的内容,就会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调要强化食品广告的监管,严防保健食品疗效化和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从严查处神医神药广告,严惩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整治在广告中冒充专家或者名医开展宣传、未经审核发布相关广告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保健品的功效宣传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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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基层健康服务 于 2024-05-28 03:33:34发表在中国基层健康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亦不作为健康指南或者学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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